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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安

身為全球最大加密貨幣平臺幣安(Binance)創辦人暨前執行長的趙長鵬,在去年11月承認參與洗錢活動之後,在本周二(4/30)舉行的量刑聽證會中,美國法官Richard Jones判處了4個月的監禁,相較於美國司法部所求處的3年刑期,或者是另一加密貨幣交易平臺FTX創辦人被判處的25年刑期,這對趙長鵬來說應是個好消息。

美國的調查顯示,幣安既未確實履行反洗錢計畫,也無視美國的制裁規定,依舊允許遭到美國制裁的國家與美國用戶交易,例如美國用戶與伊朗用戶之間的交易就超過9億美元。法官認為幣安將公司成長及獲利置於美國法令之上,且同時違反了美國的多項法令,最終幣安同意支付43億美元的罰款,而趙長鵬則同意辭去執行長一職,亦支付了5,000萬美元的罰款。

在對趙長鵬的量刑中,儘管Jones認為趙長鵬擁有必要的資金、財務能力與人力,卻未能抓住遵守美國法令的機會,但也說並無證據顯示趙長鵬曾被告知幣安的非法活動。

Jones也說他閱讀了大量來自趙長鵬親友的支持信件,發現他們對趙長鵬的描述都是一致的,亦即他是個慈善家,再加上趙長鵬是自與美國沒有引渡條款的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自願來美受審,都讓他決定輕判。

其實在量刑之前,趙長鵬自己就寄了道歉信給法官,另外,法官還至少收到了超過160封支持趙長鵬的信件,當中包括來自趙長鵬妻子何一(He Yi)的信件(有中、英文版)。

外界估計趙長鵬依然握有幣安的主要股權,身價高達33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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